債務人於民國100年的時候因父親過世,不動產由母親繼承,債務人並未辦理拋棄繼承,故申請撤銷遺產分割登記。
歷經百般波折之後,債務人終於拜託前妻進線協談,在協談的過程之中得知債務人雖沒有工作,但仍跟母親相依為命、不離不棄、常伴左右。
正所謂百善孝為先,債務人的此等孝行正式社會大眾的楷模、孝順的典範。
本公司承辦人員積極向銀行爭取還債過程中努力不懈,最後才與銀行及客戶間達成共同協議,對於客戶的真心很是令人欽佩及感動。